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宁市监处〔2020〕2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0.600000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3-13 |
决定机关 |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张文生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