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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市监处〔2021〕5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依据《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澳泊森检测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建议处罚如下:1、对澳泊森检测公司处以30000元罚款;2、对授权签字人陈挺处以20000元罚款;3、对检验员李国达处以20000元罚款;4、没收违法所得33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28
    决定机关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