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苏州安靠电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2059432****736R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591民初6936号
    案号 (2020)苏0591执599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12-21
    发布日期 2021-05-20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苏州安靠电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昆山宏宇货运有限公司支付运输费用750043.59元及利息(以750043.59元未付部分为基数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自2020年3月13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止)。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360元,减半收取为5680元,保全费4270元,合计9950元,由被告苏州安靠电源有限公司承担,此款已由原告预交,由法院退还,被告苏州安靠电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支付。逾期不交,本院将移交执行部门强制执行。(本案诉讼费账户名称为: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诉讼费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园区行政中心支行,账号:6232636101102719524。)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555301040017676。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