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威市监产行处字〔2020〕3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移动电源 |
行政处罚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282元,罚款4292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1-16 |
决定机关 |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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