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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浙运政罚-LC〔2019〕18
    违法行为类型 舟山市浩海港航工程有限公司未履行备案义务或者报告义务案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8月15日,舟山市浩海港航工程有限公司实施的未履行备案义务的行为,经调查,当事人违反了《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05
    决定机关 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