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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沈12市监处字〔202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查,当事人法库永兴粮食购销处等 30户个人独资企业大部分为招商引资企业,经登记住所(营业场所)所在地乡镇证实,均无法取得联系,切均已超过六个月以上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存在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一、吊销营业执照。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22
    决定机关 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隋国军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