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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天门市蒋湖龙升棉麻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志超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3088885-7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鄂0115民初2022号
    案号 (2017)鄂0115执742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04-10
    发布日期 2017-09-27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湖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公司偿付原告借款400万元及利息,其余被告负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39200元由被告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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