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23019971****308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103民初3775号 |
案号 | (2021)黑0103执6043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岗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5-17 |
发布日期 | 2021-06-30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黑龙江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应给付原告广州创特技术有限公司尚欠货款119.4万元,案件受理费8939.50元,共计1202939.50元; 二、被告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前给付原告广州创特技术有限公司货款25万元,于2020年11月30日前给付原告广州创特技术有限公司货款25万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给付原告广州创特技术有限公司货款20万元,于2021年1月30日前给付原告广州创特技术有限公司货款20万元,于2021年2月28日前给付原告广州创特技术有限公司货款29.4万元及案件受理费8939.50元;如被告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有任一期逾期超过30天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广州创特技术有限公司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17879元,减半收取计8939.50元,由被告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负担;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广州创特技术有限公司自行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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