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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北京启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2011533****642P
    执行依据文号 宁宁劳人仲案字(2019)第1863号
    案号 (2020)苏0191执34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京市江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执行法院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4-14
    发布日期 2020-09-01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袁毅、顾翔宇与北京启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劳动合同于2019年4月15日解除;陈志虎、史磊、桑龙家、孙斌与北京启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劳动合同于2019年3月15日解除。二、北京启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分两次支付陈志虎调解款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报销款、经济补偿金等合计58452.36元,其中2019年6月30日前支付29226.18元,2019年7月30日前支付29226.18元。以上调解款打入陈志虎在北京启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处的工资卡中。北京启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三、北京启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分两次支付史磊调解款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报销款、经济补偿金等合计132496.86元,其中2019年6月30日前支付66248.43元,2019年7月30日前支付66248.43元。以上调解款打入史磊在北京启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处的工资卡中。北京启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四、北京启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分两次支付桑龙家调解款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报销款、经济补偿金等合计30401.72元,其中2019年6月30日前支付15200.86元,2019年7月30日前支付15200.86元。以上调解款打入桑龙家在北京启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处的工资卡中。北京启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五、北京启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分两次支付孙斌调解款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报销款、经济补偿金等合计70658元,其中2019年6月30日前支付35329元,2019年7月30日前支付35329元。以上调解款打入孙斌在北京启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处的工资卡中。北京启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六、北京启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分三次支付袁毅调解款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报销款、经济补偿金等合计233186元,其中2019年6月30日前支付58296.5元;2019年7月30日前支付116593元; 2019年8月30日前58296.5元。以上调解款打入袁毅在北京启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处的工资卡中。北京启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七、北京启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分三次支付顾翔宇调解款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报销款、经济补偿金等合计357464元,其中2019年6月30日前支付89366元;2019年7月30日前支付178732元;2019年8月30日前支付89366元。以上调解款打入顾翔宇在北京启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处的工资卡中。北京启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八、北京启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于2019年6月15日前为陈志虎、袁毅、顾翔宇、史磊、桑龙家、孙斌办理社会保险停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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