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甬新市监处〔2019〕3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发布虚假广告(广告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所得51586.95元;2、没收标签不合格产品8592听,标签不合格的罐体20349个;3、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4、罚款人民币4668688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1-04 |
决定机关 |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杭州湾新区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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