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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上公(小)行罚决字[2019]5113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不履行国际联网备案职责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11月29日16时许,民警在检查中发现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网站在2019年10月17日网络联通之后三十日内未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属于不履行国际联网备案职责。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04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小营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