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巴人银)罚字〔2017〕第1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准备金余额不足部分按每日万分之六的比例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121960.53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4-28 |
决定机关 | 中国人民银行巴州中心支行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