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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佛自然资顺(杏)罚〔2020〕7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位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杏坛镇麦村村“沙基”(宗地号:092036-001)面积为14620.62平方米的土地;二、没收在非法占用位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杏坛镇麦村村“沙基”(宗地号:092036-001)面积为14620.62平方米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位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杏坛镇麦村村“沙基”(宗地号:092036-001)面积为14620.62平方米的土地;二、没收在非法占用位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杏坛镇麦村村“沙基”(宗地号:092036-001)面积为14620.62平方米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27
    决定机关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