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21020060****895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辽0213民初7308号
    案号 (2020)辽0213执1622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7-01
    发布日期 2020-10-15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辽宁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前向原告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偿付货款 40 万元;余款41.68万元于2020年3月31日前向原告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偿付;逾期支付的,原告可就全部剩余款项立即申请执行,被告另行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7.78万元; 二、被告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向原告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差旅费5000元; 三、案件受理费6870元、保全费4604元,由被告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预交,被告于2019年12月31日向原告支付)。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