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澄市监案字(2020)02-1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高于政府定价和推迟执行政府定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1、逾期未退还的违法所得74946.72元依法予以没收。2、罚款1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3-25 |
决定机关 |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