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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唐环罚字﹝2021﹞10-24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大气
    行政处罚内容 接迁安市指挥中心视频线索2021/2/23日我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2号焦炉机侧117号炉门摘门推焦时,造成烟粉尘无组织排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26
    决定机关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