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山宝利源炼焦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桑翠华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70079255-5 |
执行依据文号 | 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8)冀8601执21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8-04-18 |
发布日期 | 2018-09-13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河北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经双方核对,涉案唐山宝利源炼焦有限公司110万吨/年焦化项目工程(共涉九份施工合同),工程款总额为148009600元整,唐山宝利源炼焦有限公司已付款126799600元整,欠付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数额为21210000元整。二、还款计划:唐山宝利源炼焦有限公司从2017年4月15日起三年内还清上述欠付工程款数额,前24个月每月15日前还款50万元,后11个月每月15日前还款70万元,2020年4月15日前还清所有余额。三、如唐山宝利源炼焦有限公司连续三个月不能按时足额还款,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可就未给付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且唐山宝利源炼焦有限公司以实际欠付数额为基数,自2015年11月19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二倍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四、诉讼费用按法院实收数额,由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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