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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威市监处字[2020]59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01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08
    决定机关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