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京工商延处字〔2018〕第55号
    违法行为类型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
    行政处罚内容 吊销营业执照。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4-26
    决定机关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延庆分局
    法定代表人 张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