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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龙)应急罚〔2020〕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毅马公司“10.10”事故是一起由于公司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未严格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未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并及时清除隐患,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在作业过程中没有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从而引起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31
    决定机关 梧州市龙圩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