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延银保监罚决字〔2020〕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贷后管理不尽职,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珲春农商行罚款三十万元,对崔昌范警告并处罚款五万元,责令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0-26 |
决定机关 | 延边银保监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李鹰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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