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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延银保监罚决字〔2019〕3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照“穿透”原则对实际用款企业实行统一授信管理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20
    决定机关 延边银保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李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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