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延银监罚[2014]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为河北永清吉银村镇银行违规办理票据业务提供平台。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二十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4-10-09
    决定机关 延边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李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