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贵州玖联汇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52010209****804E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黔0103民初2400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9)黔0103执恢2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1-18
    发布日期 2019-04-29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贵州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贵州玖联汇通投资有限公司、严春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龙文章借款120000元并支付利息(该利息计算的利率按年利率6%计算,计算基数为120000元,计算时间自2018年2月28日起至借款本金还清时止); 二、驳回原告龙文章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564元,减半收取1782元,由被告贵州玖联汇通投资有限公司、严春益负担(该款原告已预交,被告在履行本判决时一并给付原告)。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