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泗)安监罚【2018】1-03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执法检查时发现未为制冷工(王庆良、马永杰)配备防静电工作服、化学防护眼镜、防护耳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 |
行政处罚内容 | 执法检查时发现未为制冷工(王庆良、马永杰)配备防静电工作服、化学防护眼镜、防护耳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四)项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4-20 |
决定机关 | 济宁市泗水县应急部门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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