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省烟台市电影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孔庆恒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16500107-9
    执行依据文号 (2011)芝行执审字第10号行政裁定书
    案号 (2011)芝执字第01283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1-05-30
    发布日期 2015-06-05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山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欠交社会保险费1222643元及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案件受理费50元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