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冀市监保处〔2020〕130684200001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0250万元,罚款1.7250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30
    决定机关 高碑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刘云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