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南京中玺轩文化艺术交流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104MA****4B0F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104民初5312号 |
| 案号 | (2020)苏0104执578号 |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20-02-21 |
| 发布日期 | 2020-06-23 |
| 已履行 | 暂无 |
| 未履行 | 暂无 |
| 省份 | 江苏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南京中玺轩文化艺术交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刘洁支付劳动报酬5557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被告负担,本院予以免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