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穗云市监五队食药处字〔2019〕00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行政处罚内容 | 1、对当事人未按规定实施产品留样的行为予以警告;2、没收“低聚木糖”(P70P20180211)原料0.8Kg、“低聚木糖”(批号P70P20180329)原料18.85Kg;3、没收“草圣sod多肽果蔬酵素固体饮料”(规格为4.5g/袋,16袋/盒,净含量72g)4盒;4、没收违法所得736.2元;5、处1068879元罚款。(货值金额35629.3元30倍,顶格处罚);6、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0-28 |
决定机关 |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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