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响城罚字﹝2020﹞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为改变规划许可内容擅自建设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本机关现责令你(单位)完善规划许可手续,并决定给予你(单位)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肆拾柒万零伍佰玖拾肆元整(¥:470594.0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3-06 |
决定机关 | 响水县城市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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