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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岱市监处字〔2020〕7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起重机械的行为,对当事人作罚款30000元的处罚;对当事人无证安装压力管道的行为,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20000元的处罚。综上合并,对当事人作罚款250000元的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28
    决定机关 岱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孙从永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