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南卫放罚〔2021〕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五条的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2021年3月30日,广西医大开元埌东医院未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放射诊疗机构放射防护管理规范》的要求在放射诊疗设备机房内安装摄像监控装置;未在X射线检查申请单处方右上方醒目标注有告知辐射对健康的影响方框。以上事实有1、现场笔录1份;2、询问笔录1份;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4、放射诊疗许可证复印件1份;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6、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等为证。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6-15 |
决定机关 | 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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