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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诸公(璜)行罚决字[2019]5541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诸暨市璜浦建材有限公司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8月3日,向某书到诸暨市璜山镇璜浦建材有限公司上班,诸暨市璜浦建材有限公司至今未到公安机关报送流动人口向某书的相关信息,于2019年8月20日15时25分许被公安机关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给予诸暨市璜浦建材有限公司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27
    决定机关 诸暨市公安局璜山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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