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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020028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11月20日泰顺县卫生健康局卫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你单位进行双随机检查,发现你单位开料车间工人曹泽羽佩戴一次性口罩,正在作业;喷漆岗位工人廖瑞银佩戴一次性口罩,正在作业。以上事实由: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陈云云、龚学良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委托书1份、现场检查笔录2份、现场照片2份、相对人提供材料通知书1份、卫生监督意见书1份、当场处罚决定书1份等证据证明。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给予当事人当场警告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已当场整改完毕。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20
    决定机关 泰顺县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