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池市监处字〔2020〕16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经营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上海老酒5瓶、京都素排骨1袋、斋烟鹅1袋、素羊肉串2袋、家常素燕丸1袋、原香菜籽油1瓶、纯香菜籽油1桶、辣味素香柳4袋、鱼香素牛肉1袋、香辣素肉丝酱3袋;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2-18 |
决定机关 | 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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