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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闵市监案处字(2017)第12020173003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质量类
    行政处罚内容 1、贰佰叁拾柒元陆角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6-28
    决定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曾召顺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