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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拱综执〔2020〕罚决字第09-000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行政处罚内容 案件名称: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拱墅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丰庆路店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案被处罚对象名称: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拱墅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丰庆路店违法事实和违则:2020年08月11日10时19分,我局祥符中队执法队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拱墅区丰庆路710号涉嫌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执法队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告知公务后,对现场进行检查,当事人垃圾房放置的易腐垃圾桶内投放有一次性餐盒和熟料袋,当事人作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监督责任,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当事人基本情况:020年08月11日10时19分,我局祥符中队执法队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拱墅区丰庆路710号涉嫌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执法队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告知公务后,对现场进行检查,当事人垃圾房放置的易腐垃圾桶内投放有一次性餐盒和熟料袋,当事人作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监督责任,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处罚种类:罚款处罚依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杭州市建设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20
    决定机关 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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