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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拱(消)行罚决字〔2019〕1000023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拱墅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丰庆路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案
    行政处罚内容 现查明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符街道丰庆路710号1-4层的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拱墅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丰庆路店(负责人:张慧勤)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该场所建筑面积为18588平方米,属于审核验收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及《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决定给予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拱墅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丰庆路店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拱墅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丰庆路店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內将罚款交中国建设银行(帐号:0010504006)。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拱墅区消防救援大队 2019年12月19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19
    决定机关 拱墅区区公安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