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穗规划资源番资罚〔2020〕13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4条的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非法占用272.08平方米建设用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人民币2720.8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2-18 |
决定机关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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