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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埔关其违字〔2021〕1430007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一、经鉴定,当事人实际进口的废电池221552个(重量合计17389千克)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二、当事人进口货物申报不实行为漏缴税款人民币5795.66元,上述行为影响国家税款征收。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1307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26
    决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