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皖芜镜卫公罚﹝2021﹞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安徽天泰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1、警告;2、罚款1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4-01 |
决定机关 | 芜湖市镜湖区卫生健康委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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