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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皖芜镜卫公罚﹝202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安徽天泰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案
    行政处罚内容 1、警告;2、罚款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01
    决定机关 芜湖市镜湖区卫生健康委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