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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016】1078
    违法行为类型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
    行政处罚内容 2013年9月,该公司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内容,在建设该项目的1处17处框剪结构房(3号商住),1处25层框剪结构房(元通大厦办公),1处3层框架结构房(1号商业楼)、1处2层框架结构房(2号商业楼),1处3层框架结构房(幼儿园),1处2层框架结构房(垃圾中转站),1处地下2层框架结构房(地下建筑),均与《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不符,不符面积如下,3号楼-80.61平方米,元通大厦1.85平方米,1号商业面积382.06平方米,2号商业面积286.22平方米,幼儿园6.08平方米,垃圾中转站-8.23,地下建筑-361.19平方米,多建总面积714.95平方米,少建总面积450.03平方米。该项目建设的用地性质是商业金融用地,建设用途是商服城镇住宅,在总规中是其他城镇建设用地。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0-27
    决定机关 郑州市城乡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