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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柯市监处字〔2021〕19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计量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召回并整改,整改后经抽样总体结论为合格,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24
    决定机关 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金方洪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