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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第22015050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上海三岔港实业有限公司违反了未经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环境保护设施
    行政处罚内容 于2020年05月06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心沙路3488号实施未经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环境保护设施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1.《询问笔录》2.《现场检查笔录》3。《证据照片(图片)登记表》4《环卫清运合同及台账》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柒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15
    决定机关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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