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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浙运政罚-AF〔2019〕2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千岛湖鱼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未履行备案义务案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9月9日,杭州千岛湖鱼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在杭州千岛湖鱼文化有限公司实施的未履行备案义务的行为,经调查,当事人违反了《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三款、第十八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或者《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一)项***或者《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17
    决定机关 杭州市港航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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