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天自然资规行处字﹝2019﹞00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非法占地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你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5.2亩;2、没收你公司在非法占用土地新建的硬化地坪3463㎡。3、对你公司上述非法占地行为处以人民币10元/㎡罚款,合计罚款人民币叁万肆仟陆佰陆拾柒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3-01 |
决定机关 | 天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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