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鉴定金耳菌X9菌株或包含X9菌株的金耳菌株的SCAR标记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2011437831.7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12626249A 公开(公告)日 2021-04-09
申请公布号 CN112626249A 申请公布日 2021-04-09
分类号 C12Q1/6895;C12Q1/6858;C12Q1/04;C12N15/11 分类 生物化学;啤酒;烈性酒;果汁酒;醋;微生物学;酶学;突变或遗传工程;
发明人 李荣春;杨林雷 申请(专利权)人 云南菌视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杨青;郭翠霞
地址 651700 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小街镇本纳克村云南省花卉示范园区东片区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发明属于食用菌栽培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鉴定金耳菌X9菌株或包含X9菌株的金耳菌株的SCAR标记。对金耳菌菌株,使用SCAR标记进行鉴定可将金耳菌X9菌株与其他金耳菌菌株区分开;对金耳菌株,在以SCAR标记鉴定时使用金耳菌株的无性芽孢、担孢子和担孢子培养物(芽孢)进行操作,可将包含X9菌株的金耳菌株与其他金耳菌株区分开。本发明SCAR标记在金耳菌X9菌株和包含X9菌株的金耳菌株中具有高度的特征性,检测结果稳定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