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苏熟(消)行罚决字〔2021〕00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消防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1月21日,我大队在检查中发现苏州蒂业日用品有限公司仓库未按规定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排烟设施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01
    决定机关 苏州常熟市消防大队
    法定代表人 徐之伟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