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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惠城交罚[2021]01024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11月04日15时1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火车西站平安驾校内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惠州市平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聘用的驾驶员使用粤E531TL小型轿车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使用未取得教练车牌证的教学车辆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活动行为。以上事实,有证据登记保存清单、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08
    决定机关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