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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昆税罚(2018)648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对所偷增值税138365.94元处0.5倍罚款计69182.97元;对所偷企业所得税186127.11元处0.5倍罚款计93063.56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0-16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